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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病逝,两个美籍女儿因生父不明被判给外公监护,律师:有能力有意愿且合法

时间:2025-09-08 16:21:00

9月2日下午,徐汇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申请指定监护案件。

上海的王女士因体内发现恶性肿瘤后很快就撒手人寰,两个美国国籍的女儿虽在上海读书却面临着护照即将过期、可能被驱逐出境的窘境,偏偏孩子父亲的身份又扑朔迷离,极有可能是女子在境外通过联系精子库进行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手术后怀孕分娩的,几乎不可能找到真正的生物学父亲。

那么,姐妹俩该交给谁来照顾?据新民晚报消息,经过法院的一番条分缕析,最终将监护权交给了孩子的外公王老伯。

81岁的王老伯告诉法官,女儿王女士从美国回来后,带回了两个分别出生于2015年和2017年的外孙女,却没有带回女婿,小姐妹俩一直由他帮助王女士一起抚养。去年7月,王女士罹患恶性肿瘤,9月就去世了。

王老伯的老伴已丧失行为能力,长期住在医院由护工照料,因此,只剩下王老伯尚有能力照顾这对小姐妹,他便在徐汇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己为外孙女的监护人,以便给孩子办理护照延期,让她们继续留在上海读书。

然而,法院在受理这起案件时发现了一个问题:据称,王女士从未跟任何人透露过孩子父亲的身份,王老伯找到的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也是空白,但是,孩子入读小学的材料底档中却出现了两份复印件,分别是王女士的美国结婚证以及含有父亲信息的出生证。

针对这一蹊跷的情况,经过徐汇检察院支持起诉后,证据得到了补充——检察机关提交的谈话笔录显示,这名“父亲”称自己只是王女士的朋友,并非孩子父亲,当时是应王女士要求,提供了自己的护照“帮忙”,并不了解王女士后续拿护照具体干了什么,也不清楚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谁。

为稳妥起见,法院还委托了社会组织的家事调查员进行家事调查。家事调查员称,孩子们没有任何有关“父亲”的记忆,成长过程中,家里也从未出现过除了王大爷以外的男性。王女士的亲属也作证说,王女士曾表达过养育试管婴儿的意愿,两个孩子很有可能是通过联系精子库培育出的试管婴儿,几乎不可能找到生物学父亲。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两孩子的生母已去世,生物学父亲情况不明,且从未有父亲形象的成年男性参与照顾,现在孩子与申请人外公生活在一起,且外公愿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经综合评估与考量,法院当庭判决,指定外公为两人的监护人。

徐汇法院副院长、该案审判长孙雪梅说:“法院引入家事调查制度进行综合评估,并开启绿色通道机制快立快办。在父母缺失的情况下,指定其他直系亲属成为未成年人监护人,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作出如上判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上述案件中,两孩子的生母已去世,其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不能确定,外公虽年事已高,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应的经济能力继续抚养孩子,且有担任监护人的意愿,因此法院可以指定外公作为监护人。

(本文均为化名)

编辑:欧阳婧

来源:潇湘晨报